今年以来,寿光市深入推进“招才引智”工作,建立企业人才技术项目数据库,围绕产业领域需求,组建“专题招引小分队”,精准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产业融合集聚,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依法行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完善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管理,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山东泰和华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刘加良教授团队进驻寿光,刘加良教授担任泰和华宇集团首席律师,领衔处理企业法律事务。双方于泰和华宇办公大楼正式举行聘任仪式,并颁发聘书。


对于企业来说,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而律师团队工作就是帮助企业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刘加良教授团队负责协助集团明确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基本职责,进一步完善法律工作的制度体系,负责合同管理、授权管理、证据管理、纠纷及案件处理、外聘律师管理、宣传教育等具体事务,形成法律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刘加良教授团队的加入,更有助于提升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道正义,促进企业法制建设。

刘加良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首批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已在CSSCIL来源期刊和中央级报纸上发表文章六十余篇,已出版独著《司法确认程序的生成与运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当下中国纠纷解决的基本立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和《啄木法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版)。
刘加良教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及特别资助项目各一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一项。获评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2016年)、山东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2012年)、山东大学第六届教学能手(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018)及三等奖(2014年)、山东高等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2015年)和第一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2012年)。研究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三项。
刘加良教授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研究专家、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青岛仲裁委员会等国内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